地产中国网讯 9月3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从2014年9月3日起,购房人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办理网签备案和房屋交易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
2010年7月7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其中就明确提出了“外地人在兰只能购买一套房”、“本地家庭购房也不得超过两套”的“限购令”。同年11月5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中,又调整为“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区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均不得超过一套”,同时限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这个“加强版”的限购令让兰州成为当时“全国最严限购令”之一的城市。
随着兰州全面取消楼市限购政策,这一执行了4年的限购令就此终结。
截至目前,全国仅有8个城市限购尚未松绑,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南京、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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