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1月、2月应缴社保费暂延至3月底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20-02-02 12:18:10

2月2日消息,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北京市暂定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期延长至3月底,并根据疫情情况继续放宽时限要求,延长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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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消息,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北京市暂定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期延长至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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