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为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为企业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来源:南方日报 2020-01-03 08:37:0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深圳拟行使特区立法权,加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并将抓紧修订“深圳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适时修订“深圳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通过财政补贴、贷款援助、企业服务等制度予以企业资金和政策支持。日前,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深圳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时透露出这一消息。

报告称,深圳已逐渐形成“市场机制+民营经济”的发展格局,构建了“企业没有事,政府不插手;企业有好事,政府不伸手;企业有难事,政府不放手”的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是国内市场干预最少、营商环境最优、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城市之一,也是全国前置审批最少的城市。截至2019年10月底,深圳累计共有商事主体322.2万户,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47.3户,拥有企业153.2户,创业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2019年1—9月,深圳专利申请18.7万件,专利授权12.2万件,分别同比增长13.16%、16.05%,在全国、全省专利申请量下降的情况下,仍保持两位数增长。

今年深圳将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包括深化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探索企业除名制度,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探索微信名称自主申报;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实现各业务部门数据打通,将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1个,营业执照1天办结,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实现企业“零跑动”。

加快不动产登记改革,推动与城市更新、公证、法院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办理贷款和抵押权首次登记“只跑一次腿、只交一次材料、一天出证”,抵押权注销登记“零跑动”“秒批”“24小时不打烊”。

针对政府各部门间的数据尚未实现全面对接,数据共享存在障碍,以及政府出台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太繁杂,中小企业对政府、国内外产业环境等信息获取存在短板等问题,报告透露,今年深圳将加快建立企业服务中心,建成线上智能政策综合查询服务系统,面向全市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宣贯解读及推送。同时,加快设立营商环境咨询监督委员会,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对深圳营商环境有关政策进行咨询和监督检查。

■焦点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下称“人大经济工委”)审议报告时,对深圳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予以肯定,同时也指出仍存在的多个问题。

应高度重视企业外迁问题

人大经济工委特别指出,应高度重视深圳企业外迁和人才外流问题。“深圳企业外迁趋势明显,龙头企业外迁会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同步外迁,或造成城市原有供应链的坍塌甚至带动整个产业链的转移,对城市经济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同时,房价过快上涨,生活成本高,用工难、招工难也是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而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滞后也减弱了对中小企业高端人才的吸引力。”

人大经济工委建议,一是引导和统筹深圳企业在国内的外迁转移,要由简单的“功能外溢”走向主动的“区域协同”,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产业协同联动发展为重点,以产业互利合作为纽带,各城市之间加强产业合作;二是对深圳本土企业增资扩产的,可考虑参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扶持,推动企业调整转型和优化升级;三是加强对有意外迁的优势企业的调研和服务,开展市领导挂点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将优势企业及其新增产能、新建项目留下来。此外,行业协会和商会等社会组织也可加强与有意向外迁的企业沟通、服务,引导企业报团取暖,增强集体议价能力。

另一方面,还要针对企业的人工成本、用房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等关键环节调整优化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性成本。

设立资金池助中小微企业融资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依旧是突出问题,人大经济工委直言,深圳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金融机构对民营实体企业、小微企业的抽贷断流现象值得关注。同时,大多数科技型企业为轻资产企业,缺少有形资产作为抵押,也限制了信贷融资渠道。

人大经济工委建议,构建多元化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除了拓展商业银行贷款之外的融资渠道,搭建统一的企业公用信息平台,实现企业信息综合查询与共享应用,破解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息不对称难题。继续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促进银保、银企、银政的深度合作,设立“资金池”和允许直接续贷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链问题。此外,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将金融资源投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

探索建立“工业保障房

报告还指出,深圳成规模、高质量的发展空间较少,大量产业空间由企业、个人以及村集体掌握,相当一部分是小散乱工业区,导致大体量工业厂房严重紧缺,部分企业无法获得扩大生产所需的产业空间或用地、用房的成本高企,因此产业发展空间仍待拓宽。

人大经济工委对此给出四条建议,一是政府部门加大对用地的管理,协调存量土地开发的不同政策差异,推进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工业园区三类用地的提质增效,继续做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二是借鉴多层次人才保障住房体系经验,推动建立多层次产业用房保障体系;三是探索建立“工业保障房”,升级改造整片社区老旧厂房,以优惠价格提供给重点产业的中小企业;四是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市区联合整治“二房东”哄抬房租行为,按片区对厂房、写字楼、出租屋的租金实施分级分类价格指导,稳定产业用房租金水平。

据悉,深圳正拟修订出台“工业楼宇转让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厂房按规定分割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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