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政策受益面 用好用足优惠政策 深圳前海修订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19-05-17 15:30:26

前海是特区中的特区,为支持前海发展,国家在许多方面赋予前海先行先试政策,其中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政策(下称“前海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便是其一。2012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下称《批复》),为前海实施特殊财税优惠政策提供了依据。《批复》规定:“对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的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前海于2013年起实施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政策,对在区内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由深圳市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返还。

●前海已发放个税补贴超过1.73亿元

2018年度,某境外高端人才在前海的A公司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额是80万元,缴税20万元。简单套用“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的公式,将取得8万元的补贴。与此同时,该人才还在前海的B公司取得了20万元的劳务报酬,缴税4万元,套用“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的公式,将取得1万元的补贴。该人才2018年度的财政补贴就是上述两项补贴的加总即9万元。

前海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是前海乃至深圳市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有力抓手。在实施过程中,备受企业、人才重视,引才聚才成效突出。前海管理局根据“业内认可、社会公认”的市场化认定原则,不拘泥于学历学位、职称职务、工作经验、年龄户籍等固有人才评价体系指标,有效推动上市公司高管、技术专家、专业服务人士等高端紧缺人才集聚深圳前海。

前海通过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打造 了“类香港”税收环境。前海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核心内容参考对标香港“标准税率15%”的标准,是对“类香港”税收制度的借鉴与试验,在促进深港合作与人才交流的同时,对于探索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取向和路径有重要意义。

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前海共认定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453人次,发放个税补贴合计超过1.73亿元,逐年稳步增长。主要集中在金融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等前海重点发展产业。其中,港籍人才278名,约占50%。

同时,前海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显著提高了前海企业招揽国际人才的吸引力。一方面,企业通过政策优惠实现引才稳才目标。另一方面,总部企业、研发机构、新型要素交易平台等单位纷纷在前海落地或设立分支机构,通过前海个税补贴优惠等政策优势吸引国际人才,前海先行先试政策的溢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修订完善政策 让更多境外人才受益

前海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在吸引境外人才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充分发挥前海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的作用,让政策操作性更强,前海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办法》(下称“财政补贴办法”)、《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办法》(下称《人才认定办法》),对于相关问题予以修订和完善:

一是可享受补贴的个人所得项目由原来的仅限定为“工资薪金所得”,增加了“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个人所得项目。此项修订用好用足优惠政策,扩展了政策受益面,对鼓励境外仲裁员、深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律师、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等相关人才就业、执业、创业将有显著作用。

二是扩大了补贴受益面,将“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等两类香港居民纳入了认定及享受补贴人才范围内,凸显了前海依托香港、服务香港、广纳优才的定位。

三是将在前海提供独立个人劳务纳入了人才认定的范畴。

四是可享受补贴的时限,由原来的仅接受“上一年度的财政补贴申请”,增加了“两年内均可补充申报”的规定,解决了部分人员一年内未满期限不予补贴或遗漏申报等问题。同时,将申请年度在前海连续工作满1年的限制条件,放宽至连续工作满90天,支持人才合理流动。

五是明确在必要时,前海管理局可以要求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公证书、认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和住在国居留记录,堵上了政策被恶意钻空子的风险。

六是明确将财政补贴直接拨付给人才的个人账户,避免过往操作中部分企业未及时将补贴拨付至个人的情况,切实保障人才权益。

●境外人才个税补贴政策推广到粤港澳大湾区

前海的先行先试,为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实施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税补贴政策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将实施个税优惠政策。待广东省、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出台,且前海个税财政补贴政策被清理后,将执行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

目前,为了做好政策衔接,前海仍将按《人才认定办法》受理和认定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个税补贴。前海管理局已正式启动2018、2019年度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已受理超过120家企业的申报,较以往年度有显著增加。据悉,受理工作将于5月23日截止,符合条件的人才应尽快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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