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建委:330新政前出让土地的公寓可卖个人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18-12-19 19:36:42

中国网地产讯 广州市住建委19日发布《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

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2018年12月19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8年12月19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下一步,市区住建部门将联合加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保持市场平稳运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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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建委:330新政前出让土地的公寓可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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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新政后,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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