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变更居住类用地应建设为可销售人才住房

来源:广州日报 2018-11-07 09:02:12

原标题:深圳拟出新政盘活闲置土地

6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置办法》)即日起至20日公开征求意见。

《处置办法》适用于2015年10月9日前已经生效法定图则变更土地用途或者调整容积率的已出让未建用地的处置。已出让未建用地申请按照《处置办法》处置的,需不属于闲置土地或者虽属闲置土地但已依法处置完毕,可以由土地使用权人继续开发建设。

《处置办法》兼顾职住平衡,修订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处置。深圳2018-2020年将建设筹集各类住房42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为实现上述目标,解决民生住房需求,在处置方式的调整中,重点针对变更为居住类的用地,提出建设为可销售人才住房的要求。

《处置办法》考虑到用途变更前后土地价值的差异,兼顾企业利益保障,对于由商业服务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允许原土地使用权人按照生效法定图则确定的容积率核算建筑面积。

由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等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原土地使用权人交回法定图则已规划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后,剩余用地按生效法定图则确定的容积率核算建筑面积,并全部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其中需建设的商业部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建设和销售。

为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既利于扩大住房供应又能兼顾原土地使用权人利益的实现,深圳市规土委进行了不同方案的测算,并明确了可销售人才住房的地价暂按商品住房用地市场价格的30%确定。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深圳:新变更居住类用地应建设为可销售人才住房
来源:广州日报2018-11-07 09:02:12
《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20日公开征求意见。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