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囤房”到“以房养老”有多远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意味着中国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由试点推向全国。
试点4年,签约百单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是中国保险版“以房养老”最早的政策倡议。
2014年6月,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2年。随后原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人保寿险等公司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
2015年3月,由幸福人寿设计的第一款产品“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获批;2016年10月,“人保寿险安居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通过审核。
2015年4月,首批来自北京、上海、武汉三地4户家庭5位老人正式签订“幸福房来宝”A款产品投保单。从2015年4月“幸福房来宝”获批到2015年4月底,签订投保意向书的客户有58户,77人。其中,32户家庭已顺利领取保险金,平均月领保险金8000元,主要集中在5000~10000元,领取养老金最多的客户来自上海,每月可领取19000元。
2016年7月,明确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部分地级市。2018年8月7日,浙江省首笔保险版以房养老合约签单。
2018年8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开展”。同时强调保险机构要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据统计,试点4年以来,全国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实际开展了以房养老业务,而且它仅仅推出一款产品,即“幸福房来宝”A款(非参与型)。截至2018年7月底,其产品“幸福房来宝”(A款)累计承保139单(99户),签约意向客户201单(141户)。
试点4年,一家险企开展业务,不足百户参与,数量的确不尽如人意。参与者多为城市贫困老人。从家庭构成来看,无子女老人占到40%,主要是孤寡、失独老人。从月领养老金来看,以月领养老金5000~10000元居多。
其实,以房养老在美国起步阶段也并非一帆风顺。美国反向抵押以房养老(HECMs)项目实施第一年(1990财年)也只签下157笔业务,1991财年签单也只有389笔,但1992财年签单首次突破1000笔,2002财年签单业务首次突破1万笔,2007财年签章首次突破10万笔,并在2009财年签单创下最高历史纪录11.46万笔,随后一路下滑至2016年签单仅为4.8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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