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套房想留给独女一个人该咋办?

来源:扬子晚报 2017-11-13 08:30:03

原标题:十几套房想留给独女一个人该咋办?


近日,南京公证处公证员接待了一名老年男子前来咨询,他自称是帮朋友咨询,因为朋友低调,所以委托他来咨询。要咨询的内容是年近80岁的张老太太和黄老先生多年来投资房产,如今连同商用房和住宅至少有11套,他们只有一个女儿。黄老先生想把所有房产顺利传给女儿,但不知道怎么办理。


公证员查看了他带来的简要资料发现,老太太和老先生有离婚和再复婚的婚史,而咨询人对此支支吾吾。在打消他的顾虑后,他说其实当时黄老先生和张老太太为规避购房政策办了假离婚,将夫妻共有的11套房全放在张老太太名下,黄老先生离婚后全款买了一套房后又与张老太太复婚。公证员告诉他,虽然复婚了,但那11套房仍然在张老太太个人名下,相当于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遗嘱公证时就不能以夫妻共有名义传承了。对此,咨询人一时感到吃惊。


“当时不是真心离婚,复婚后,那些房子难道不自动变成夫妻共有吗?”咨询人问。公证员说,假离婚其实是一种错误说法,只要离婚,无论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经法院判决离婚,都是真离婚,都有法律效力的。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以及在所谓假离婚期间购买的房产,都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双方复婚了就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要把11套房顺利传给女儿,不能以夫妻共有房产的名义传给女儿,而是以个人名义传给女儿,只要夫妻双方在谁来继承上没有争议,公证时需要重新对房产资料进行描述,可以顺利进行。如果老夫妇俩意见不一就麻烦了,男方想要主张所有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需要诸多证据。


南京公证处相关人士介绍,随着人口老龄化和财产意识加强,这类咨询特别多,有的老人想指定把房产给女儿个人,又不想让女婿知道显得焦虑,其实做遗嘱公证,公证处会保管所有档案,继承人将来凭回执来调档案,而回执上不会有详细内容,保证私密。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十几套房想留给独女一个人该咋办?
来源:扬子晚报2017-11-13 08:30:03
近日,南京公证处公证员接待了一名老年男子前来咨询,他自称是帮朋友咨询,因为朋友低调,所以委托他来咨询。要咨询的内容是年近80岁的张老太太和黄老先生多年来投资房产,如今连同商用房和住宅至少有11套,他们只有一个女儿。黄老先生想把所有房产顺利传给女儿,但不知道怎么办理。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