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关于政策方针。近几年,中央调控房地产时,经常强调“实行差异化的税收和信贷政策”。比如,最近的一次:2014年3月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到: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实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这就意味着: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规划至2020年),压投资(投机)与保自住,是中央在房地产调控方面的指导方针。
所以,只要是合理的自住需求,国家政策都应支持,当然首套房、普通房,更是支持的重点。这属于“惠民生”的范畴,所以政策支持的力度即便大些,相关部门至少不会犯方向性错误,也不会动辄被舆论指责。去年下半年至今年,房贷持续收紧,连首套房贷利率都要上浮,明显违背中央方针。今年5月12日,人民银行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对商业银行提出五点要求,其中包括: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6月6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要继续执行差别化的住房贷款政策,大力支持首套住房需求,抑制投资和投机性住房需求。央行与银监会的态度,重申和强调了中央的态度,就当前形势而言,放松房贷是政策导向。
再次,关于救市节奏。客观上,经济低迷需要刺激,楼市衰退需要救助,这些都属于经济与房地产周期性波动中政策应对的合理动作。但在当前特殊的社会舆论环境中,对经济实行刺激变得谨小慎微,官方不承认正在进行“刺激”;而对房地产实行“救市”,更是一件不光彩的事,甚至成了“过街老鼠”。于是,本轮房地产“救市”,远比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复杂。笔者认为正在经历“三步走”。
第一步,城市政府救市。今年6月份,以呼和浩特市公开发文取消限购为标志性事件,多数限购城市已经全面废除限购,并同时出台了其他救市措施。第二步,省政府救市。今年8月8日,以福建省出台“闽八条”为标志性事件,省级政府开始出手救市,其后湘五条、鄂六条等,当前省级救市正在快速蔓延中。第三步,中央部委有动作。9月下旬,刘士余副行长所谓的“具体内容要等文件”,已明确发出将出台政策的信号,于是就有了央四条的出台。当然,需要明白一点: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中央确实不可能像2009年那样强力刺激楼市了,但“微刺激”已难以避免。假如央四条仍没有效稳住楼市下滑的势头,接下去还可能有税收方面的放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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