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存智:宅基地流转不一定通过买卖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3-20 13:20:00

据《中国房地产报》,“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可以通过改革的方式逐步来夯实农民的物权,不要简单地理解为买卖。”两会期间在小组讨论间歇,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对广受关注的土地制度改革、小产权房清理办法以及共有产权用地的供应等问题他一一作答。

中国房地产报:关于土地制度改革,是否有更明确的思路?

胡存智:按照中央规定,这些改革都是深层次的,关系到农村的基本制度,要形成有关的改革方案,报中央批准。我认为,土地制度改革,首先要维护农民的宅基地物权,首先要明确确权登记办证,然后夯实权利基础,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完善取得、分配、利用、管理和退出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因此,退出不一定是采用自由买卖的方式,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物权法》规定,它是用益物权,可以通过改革的方式逐步夯实农民的物权,不要简单地理解为买卖。

中国房地产报:关于征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是否已经明确了区域选择的标准?

胡存智:关于这个试点,国土资源部也一直在推动。前几年,我们已经在11个地方进行了试点。三中全会对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落实这个要求,选择标准还在研究阶段。

中国房地产报:小产权房的处理方式,目前是否有明确的方向?是否停留在现阶段保持零增长的清理思路上?

胡存智:关于小产权房的研究工作一直没有停。国土资源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办证登记工作后,清理小产权房的工作会统一部署。

中国房地产报:2014年,哪些城市会加大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

胡存智:共有产权房是现在叫法,不是很准确的叫法,我觉得比例产权房更准确一些。实际上这种土地类型的供应,主要是在房地产市场比较热的一二线城市。一方面增加了住房的供应,有利于市场稳定,有利于把过热的市场降下来;另一方面,政府在提供土地的时候,折让一部分地价,这样房价就会同等折让,可以满足一部分自住需求,可以照顾部分中低收入人群,和他们购买力相匹配。今年在热点城市,将加大力度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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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存智:宅基地流转不一定通过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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