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丁云:消费就是要明明白白,维权一定要有理有据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20-09-07 16:17:54

与地产精英人士对话,以更高的视野观察楼市,了解最新房产动态,与您共同寻找这个城市中最具品质的幸福居所。本期《对话》节目中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丁云。与您一起探讨怎样看待房屋维权事件逐渐增多这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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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丁云

质量问题一直是老百姓们关注的热点,今天,有幸邀请到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丁云副秘书长,与大家一起来探讨当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该如何运用正当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说起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能大家并不陌生,但是对于它的具体工作内容却又并不是那么清楚。在此,丁云副秘书长给大家做了一个详细的介绍。

“2016年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实施以后,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是叫合肥市消保委。消保委履行的是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职责,所以他不是一个新成立的组织,而是在大家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一个延续。”

根据丁云副秘书长的介绍,消保委的主要工作职能分为八个部分:

一:消费教育和引导,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像每年举行的315现场咨询活动,还有一些消费的提示警示等等,都是我们的工作内容。

二:参与立法立规立标,比如说像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的价格听证,还有一些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以及座谈。

三:参与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

五:消费者协会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

六:在投诉的事项中涉及到需要鉴定的,就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

七:支持消费者就受损害的消费行为提起消费者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的合法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批评和揭露,也就是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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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合肥市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李路,左二: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丁云

通过丁云副秘书长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消保委的工作内容覆盖范围非常广泛。

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当中,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消保委能够能大家提供多方面的支持,不管是法律层面还是宣传曝光等其它层面,可以说能够真切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帮助。

说起维权投诉,房屋质量问题首当其冲。

近两年,合肥市房屋维权事件频发,谈及此,丁云副秘书长表示:“近几年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新房商品房交成交量增长也比较快,但是也能看到个别的开发企业放松了对销售和工程质量方面的管理。”

丁云副秘书长介绍说,房地产投诉通过近期的情况来看的话,主要可以分成两大块,一是因为房地产广告宣传,这些方面引发的一些消费者对于认为开发商他所承诺的与实际不符。另一个则是装修修房屋设计,包括材料质量及环保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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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专访录制现场图

针对楼市虚假广告宣传的现象,丁云副秘书长给出了中肯的意见。

开发商应当遵循广告法相应的规定,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能夸大或者进行虚假宣传。开发商应该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的司法解释,涉及到广告中作出明确保证的内容,应当视为合同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对消费者购买房屋产生决定性因素的内容应该要以醒目的方式来告知消费者,而不是以各种手段来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时则要做到认真、细致,事先做足功课,不要一味轻信口头上的宣传,一定要看到纸质上的内容,并且能把这些相应的证据保存下来。因为房地产的销售人员流动性大,另外还存在项目分销的情况,这些因素都导致销售过程中存在不专业的情况,会夸大或者不实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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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专访录制现场图

针对房屋消费过程中容易产生的一些问题,丁云副秘书长也将工作中受理的投诉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和大家分享。

第一就是大家要注意购房资格的问题。限购政策下,政府对购房资格有着严格的规定,购房者切勿听信任何不实的说辞。比如说有内部关系、交点介绍费就能搞定......另外,购房者要对自己的征信有所了解,以防征信有不良记录导致后期的房屋贷款审批不下来,能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二就是刚刚提到的分销。现在部分楼盘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去销售,现实中,这些中介机构和个人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巧立名目的方式,比如说交3万抵6万的团购信息费,或者是居间服务费的形式来变相的收取消费者额外的费用。对于这些费用,消费者要保持清醒的判断和认知,不要轻易上当。

第三则是关于“定”金的问题,关于定金的纠纷在房地产投诉中占很大的比例。在房屋交易中,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是“定金协议”,如果后期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约,会导致定金的损失。当然,开发商不能违规去收取定金。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合同的签订。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最重要的一个法律的凭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去项目现场去了解它的合同公示文本,如果对里面的相关条款觉得模糊不清的,要去询问销售人员,或者是征求法律和专业人士的意见。其次,对于合同中存在手填的内容要慎重,对于口头承诺中具体明确的内容,可以提出写到合同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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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丁云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消费者是单独的个体,而开发商则是一个强大的团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受到侵害的时候,怎么样才算是最合理有效的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房地产方面维权的话,政府也设立了很多监管部门。其中也包括前不久合肥市消保委与市房地产协会联合设立的合肥市房地产消费维权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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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地产消费维权工作站揭牌仪式图

丁云副秘书长解释合肥市房地产消费维权工作站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投诉的处理效率,发挥行业的专业的技术的优势。

维权工作站的设立可以在行业内开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开发商或者是经营者的一种诚信自律的意识,还可以向消费者宣传和介绍房地产消费知识,引导一个科学合理消费。另外,工作站可以配合消保委处理涉及到房地产方面的投诉,由工作站来调解的话,一方面经营者更容易接受,与消费者来进行友好的协商,从而形成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另一方面,消费纠纷涉及到的专业知识比较多,通过工作站的专业力量提供相关意见,能为消费纠纷的解决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

在采访中,丁云副秘书长贴心的表示消费者有关于房产消费的咨询或者投诉的时候,可以联系维权工作站的站长程海林站长,副站长王跃林、副站长何伟,投诉电话:0551—62611293,希望工作站在今后能服务全市消费者,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来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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