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网站发布了《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在《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
《通知》强调,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我省将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
要求停批的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各市县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