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以购房应收款进行融资 规模不超过50亿元

来源:新京报 2018-11-14 11:15:14

11月13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关于以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进行融资的公告。

公告称,阳光城集团拟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市五顺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以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融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在总额不超过50亿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实施,每一期融资存续期间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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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以购房应收款进行融资 规模不超过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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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关于以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进行融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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