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1月1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其子公司余姚海吉星拟接受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3亿元的资金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担保条件:余姚海吉星8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余姚海吉星以其名下部分项目地块及追加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阳光城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姚海吉星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7.9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79%。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77.0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6.88%。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04.9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33.67%。
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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