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时任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的刘宇昕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住建部网站
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直接插手或者给相关人员打招呼等方式,为利益相关企业办理资质、承揽项目等提供帮助,进而收取房子、股份、名车、美元、名表等。这是刘宇昕常用的敛财手法。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原副司长刘宇昕,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12年徒刑。昨日,刘宇昕的辩护人透露,刘宇昕未明确是否会上诉。
案发前,刘宇昕长期在住建部(原建设部)工作,曾任建设管理司建筑业发展处处长、施工监管处处长、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等职务。
在他的仕途中,有11年(2000年至2011年4月)都在受贿,至少牵扯10起受贿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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