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越秀地产:转让收取越秀房产基金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权利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20-12-24 10:35:59
中国网地产讯 12月23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2月23日,公司(作为转让人)与越秀资本(作为受让人)订立转让协议,据此,公司同意作为实益拥有人向越秀资本全权转让,而越秀资本则同意接纳公司于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的全部权利、所有权、权益及利益,最高代价为2.23亿港元,该金额相等于3.61港元乘以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总数所得乘积。
由于越秀资本为越秀企业的全资附属公司,而越秀企业则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订立转让协议构成公司一项关连交易。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于越秀房产基金的基金单位持有约为38.63%,且越秀房产基金目前列账作为公司的联营实体。向越秀资本转让及出让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将有助公司把其于越秀房产基金的基金单位持有维持在与其越秀房产基金的现有基金单位持有相同的水平。公司获告知,由于(其中包括)有关基金单位持有及承诺契据,越秀房产基金将于基金单位转让事项完成后继续入账作为公司的联营实体。公司将自基金单位转让事项收取最高所得款项2.23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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