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6月22日,中国金茂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6月22日,金茂长沙与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订立新框架协议,据此,金茂长沙将在新框架协议之期限内继续向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或其各自指定的实体)提供贷款。新框架协议将自2020年6月25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金茂开发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金茂长沙由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分别持有80%及20%的权益,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中建长沙因其为金茂长沙的主要股东而成为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集团向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提供财务资助的持续关连交易。
金茂长沙销售情况良好、销售回款充裕,董事认为,由金茂长沙向其股东提供贷款,可减少其现金结余的闲置状况,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率,满足本集团于其他开发项目的发展及财政需要。金茂长沙所提供予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或其各自指定的实体)的贷款,金额将与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所持金茂长沙的股权比例对等,且其他贷款的条款与条件亦相同,符合金茂开发及中建长沙于金茂长沙所占权益的比例。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