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5月21日,据上清所消息,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2020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债券拟发行金额15亿元,发行期限3+N(3)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债券发行日2020年5月25日-26日,起息日2020年5月27日,上市流通日2020年5月28日。
据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即拟用于偿还发行人2015年2月12日发行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金,不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项目,待偿还的到期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为美元15亿元和人民币349亿元,其中15亿美元为在境外发行的固息债券,349亿元人民币为在境内发行的125亿元中期票据、89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170亿元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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