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13日,海航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报告》。
公告显示,为促进公司资金流动的稳定性,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公司拟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公司向国开行海南分行申请贷款共计40亿元人民币。
本次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利差之和。其中基准利率为合同生效日前一个营业日所适用的LPR1Y报价。利差为2BP。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22%,如在调整日贷款利率低于4.22%,则在该重定价周期内,贷款利率调整为4.22%。
海航控股表示,本贷款用于偿还公司存量贷款。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有利于充实公司资金实力,促进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专注航空主业经营,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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