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0月30日晚间,中国交通建设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有关中交疏浚股份转让及增资的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连交易。
公告显示,2019年6月18日、2019年8月5日、2019年9月11日和2019年10月15日,中国交通建设曾发布公告称,拟向中交集团转让所持有的中交疏浚34.96亿股股份及中交集团认购中交疏浚20.24亿股股份,合共约占 中交疏浚现有已发行股本的46.88%及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40.00%(交易一)。
截至本公告日期,此交易项下对价尚未支付,且交易一尚未完成交割手续。同时,中国交通建设自2019年9月12日起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中交疏浚45.8亿股股份,约占 中交疏浚现有已发行股本的38.8952%及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33.1896%(交易二)。
因有关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经与中交集团及中交疏浚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交易一。于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中交集团及中交疏浚签署了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 据此, 订约方同意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终止履行,除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条款及保密条款外,各方无须履行其在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与责任;订约方系协商一致终止交易一,就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终止事项,订约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而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及终止协议自订约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同时,公司亦决定终止交易二,并拟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终止挂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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