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9月10日,大名城发布公告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福建、长乐名城、福州顺泰与华融资产湖南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保证协议》、《抵押协议》等文件。
长乐名城作为出让人,将对名城福建享有的总计人民币4.12亿元债权转让给华融湖南分公司,华融湖南分公司作为受让人同意受让该笔债权,名城福建与福州顺泰作为共同债务人对该笔债权承担还款义务,债务履行期限24个月。
为保证主债权协议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承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州顺泰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持有的部分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17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作项目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7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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