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8月30日晚间,新湖中宝发布公告称,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债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核准,对此予以备案登记。
公告显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司拟境外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等值)外币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置换。外债本息由发行人负责偿还。
外债规模和登记证明有效期自登记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发行人凭本证明按规定办理外债外汇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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