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8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股东东方信隆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及质押。
公告称,阳光集团于2017年12月19日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150万股(本次解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20%),于2019年7月18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7月17日,为了公司经营需要,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862万股、333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本次质押分别占其所持比例的1.15%、0.54%;东方信隆于7月16日,质押公司7302万股份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本次质押分别占其所持比例的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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