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7日晚间,深交所就格力电器提前披露业绩事项向发布关注问询函。问询函称,格力电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有关公司业绩的言论,而公司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5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董明珠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同时,提醒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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