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商业
融创集团
富力地产 联合公告
三方于 2017年 7月 19日同时分别签署转让协议,
万达商业将北京
万达嘉华等七十七个酒店转让给
富力地产;
万达商业将西双版纳
万达文旅项目、南昌
万达文旅项目、合肥
万达文旅项目、哈尔滨
万达文旅项目、无锡
万达文旅项目、青岛
万达文旅项目、广州
万达文旅项目、成都
万达文旅项目、重庆
万达文旅项目、桂林
万达文旅项目、济南
万达文旅项目、昆明
万达文旅项目、海口
万达文旅项目等十三个文化旅游城项目 91%股权转让给
融创房地产集团。主要内容如下:
一、
富力地产以199.06亿元收购该 77家城市酒店全部股权。签约后 2日内付 20亿元定金,2018年 1月 31日前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完成酒店交割。77家酒店的酒店管理合同不受本次转让影响,继续执行,直至合同期限届满。
二、
融创房地产集团以 438.44亿元收购前述十三个文旅项目的91%股权,并由交割后项目承担现有全部贷款约 454亿元。签约后付150亿元,签约后90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完成交割(个别项目待交割条件具备时办理)。
三、
万达商业与
融创房地产集团双方同意交割后文旅项目维持“四个不变”:
1、品牌不变,项目持有物业仍使用“
万达文化旅游城”品牌;
2、规划内容不变,项目仍按照政府批准的规划、内容进行开发建设;
3、项目建设不变,项目持有物业的设计、建造、质量,仍由
万达实施管控;
4、运营管理不变,项目运营管理仍由
万达公司负责。
四、
融创集团、
富力地产考虑今后投资开发的商业中心及影城全部委托
万达商业和
万达电影管理。三方同意今后继续在文旅项目、电影等多个领域全面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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