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期,该公司于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拥有(直接或间接)合共1,156,817,137个基金单位,占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约39.40%。
于该1,156,817,137个基金单位中,先前已发行128,092,901个基金单位作为越秀房产基金向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越秀房产基金的管理人)支付由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应付管理费的基本费用及浮动费用部分。
经房产基金管理人指定,所有已发行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已发行予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Yuexiu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YXII”)且现时由其持有。
同时,董事会宣布,于2017年3月14日,本公司及YXII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统称为(“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
据此,YXII同意出售且配售代理同意根据若干条件促使承配人购买(否则将由配售代理购买)所有已发行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购买价为每个已发行管理人基金单位4.34港元(较2017年3月13日的基金单位收市价折让约6.47%)。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越秀地产透露,建议市场配售的所得款项总额估计将约为5.56亿港元。建议市场配售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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