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难题聚焦(中)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6-12-21 09:19:00


    《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明确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为什么具备了这些规定条件,规划审批还是不能轻易通过?”近日,不少盼着早日完成电梯加装的业主均提出这一疑问。

    业主闹心:

    符合条件为何迟迟通不过审批


    按照电梯加装相关办理流程,符合加装条件的电梯形成初步设计方案后须报规划部门初步审查,拿到初步审查意见进现场公示(10天),之后,规划部门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整个电梯加装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

    经过漫长的材料准备及等待,台城花园15幢2单元电梯加装在上周四终于通过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上周六起,方案开始在小区现场进行公示。业主李先生形容自己的心情是“既高兴又复杂”。

    “这个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可是等了两个多月才等来的,这中间还忍不住跟规划部门吵了一架。”李先生至今还清楚记得,那天是10月14日,“我们委托电梯公司代办各部门手续,但规划方案审批就是迟迟下不来。我只好拿着《办法》到河西政务大厅去跟他们讲道理。”李先生说,按照《办法》,他们完全符合要求,单元14户业主有10户明确表示同意加装,二楼的两户表示不参与也不反对。不过,此前业主征求意见中,一楼其中一个住户以“遮挡阳光,影响出入”为由提出“明确反对”。后来,位于15幢后面的17幢的一位业主也以“遮挡阳光”为由到规划局提出了反对意见,“15幢与17幢的楼间距有12米多,且电梯是全透明的,根本不存在挡阳光之说。”李先生认为,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批时,不能因一两户业主随便提出意见,就否定方案,而是应该有专员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规划解释:

    公示就是须落实好所有公众意见


    “我们也希望尽快推动加装电梯的工程实施,也正依据《办法》推进相关工作。加装电梯申请表上只要有2/3以上业主同意,我们就接受相关申请。但在规划公示阶段,业主必须协商处理好相关异议。协商不好,会造成更大的矛盾,所有的事情就难以往下继续。”规划局法规处副处长王军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条例,“公示”强调的是社会公众的参与,如果公众有意见不落实,就失去了公示意义。若在没有消除“异议”之前就发放规划行政许可,最终所有的矛盾都将转嫁至规划部门。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各地因为旧楼加装电梯等问题,同一栋楼里邻里反目甚至对簿公堂的事情时有发生,规划部门成为被告也不鲜见。广东佛山一位低层业主,在单元楼加装电梯过程中,就把审批许可证的佛山市规划局告上法庭。今年7月,当地法院判决规划局败诉,要求规划部门收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也是在今年7月,南京规划部门因业主之间的异议收回了金基唐城小区一户别墅加装电梯的备案手续。据悉,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当时按照《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取得周围居民签字同意后到规划部门办理了规划备案。着手施工时,有6户居民以公共绿地权被侵犯提出反对,最终,规划局按照相关法规重新收回了规划备案手续。目前,此户业主的电梯加装一直没有成功实现。

    业界探因:

    加装电梯得有上位法支撑


    “要让规划手续不难审批,需要‘上位法’的支撑。”一位法律界人士解释,虽然各地为推动电梯加装都出台了地方规范文件,可当居民以《物权法》的相关条款提出意见,地方文件就会面临“执行难”。记者了解到,我国《物权法》第73条明确:封闭小区范围内属于同一建筑区域,其专有权属部分外的土地、道路、绿化带等一般属该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他们有权利对加装电梯投赞成或反对票,正因此,规划部门在核发相关许可证时,必须充分考虑全体业主的意见。”上述法律界人士说。

    采访中,不少人都持和李先生一样的看法:居民有异议可以提出来协商解决,但相关部门不能因不合理的意见而“一票否决”。王军表示,每一个个体诉求来自不同角度,意见是否合理可以通过召开多方共同参与的听证会来进行协调。在他看来,全面推动业主自治是解决旧楼加装电梯难的根本出路。“旧楼加装电梯所涉及的设计、采购、建设、验收、维护、使用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没有业主自治的制度支撑,现阶段均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方面,2/3以上业主迫切希望给老楼装上电梯;另一方面,个别业主的反对意见绕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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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难题聚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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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明确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为什么具备了这些规定条件,规划审批还是不能轻易通过?”近日,不少盼着早日完成电梯加装的业主均提出这一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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