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中国·原创报道 11月15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了《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涉及了八个方面。
在全国一片收紧的调控声中,哈尔滨却突然出台了针对本地的去库存新政,引发了业内热议。对此新政,中国网·地产中国在第一时间致电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城建部门,针对新政进行了深度解读。
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60万元,最低首付减至20%
哈市公积金中心个贷部表示,此次调控新政的一大亮点就是讲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一人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两人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减至20%。
此外,对建户且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及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农民进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保障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能够进城购房,哈市公积金中心将为进城务工人员开设缴存账户并建立“绿色”通道,使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消费能力。
哈市将以阿城区作为试点,率先实施农民购房信贷政策,并于完善成熟后逐步进行推广。
哈尔滨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市域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农民进城购房取得居住证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条件的,保障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税收:购买两年以上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为加大去库存力度,哈市还将在税收方面进行优惠,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少至1%税率征收契税;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少至1.5%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少至1%税率征收契税;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少至2%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贷款:简化流程,差异化优惠定价
在金融政策方面,哈市将鼓励市属银行机构大力发展个人购房贷款业务,简化贷款受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差异化优惠定价政策,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市民的购房贷款需求。加大银行机构对房地产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市属银行机构继续向通过审批的已提款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对还贷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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