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重拳!重点查处楼市15类不正当经营行为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6-11-03 16:01:00

中国网·地产中国快讯 11月3日下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建委、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提出对15类不正当经营行为加大整顿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其中,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查处5类不正当经营行为:

1、通过捏造或散步政策变化谣言等方式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秩序。

2、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3、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通过中介机构、电商平台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4、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如取得预售许可后不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不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

5、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市场监管主管部门重点查处7类不正当经营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如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日光盘”、“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楼市火爆”等信息以营造市场恐慌情绪。

2、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违背买受人意愿,迫使买受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如捆绑销售车位,恶意提高车位销售价格。

3、发布房地产广告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出现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4、在房地产广告中对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作误导宣传,规划或者建设中的市政设施未在广告中注明。

5、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中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6、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不清楚准确、比例失真、误导消费者。

7、房地产广告中使用的建筑设计效果图或模型照片,未予注明。

价格主管部门重点查处3类不正当经营行为:

1、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

2、商品房销售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3、通过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在此基础上,各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书面警示;

2、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3、公开通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

5、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6、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杭州出重拳!重点查处楼市15类不正当经营行为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6-11-03 16:01:00
11月3日下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建委、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提出对15类不正当经营行为加大整顿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