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第六批经济适用住房 2017年底定房源房价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6-10-25 08:00:00

(原标题:上海推第六批经适房 2017年底定房源房价)

时隔两年,上海老百姓盼来了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长宁区江苏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10月17日开始接受咨询服务后,超过700名市民来咨询,“人数明显超过往年”。

经济适用房最大的特点是,价格相较于商品房,价差明显。那么,本批次上海经济适用房房价会定多高呢?

按工作进度,这批经济适用房房价要到2017年底才能揭晓。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邱晓蓉预计,本批次预计房价有一定幅度增长。

房地产专家蔡为民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经济适用房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是迫切需要的存在。”只是,《国际金融报》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经济适用房地段交通配套尴尬,新建数量有限,一些经济适用房甚至已沦为出租房。

申请有何条件

“低收入,想换房,翘首以盼经适房。”

房价高企的上海,部分购房者用这样的顺口溜表达对经济适用房的期待。

近日,上海市第六批次经济适用房程序启动。在长宁区,10月17日至10月28日,共10个街镇启动申请受理的咨询,11月1日至12月16日进行受理。据悉,崇明区和杨浦区也已经陆续开始接受申请受理。

长宁区江苏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10月17日受理工作启动后,不少市民咨询,“这其实很好理解,毕竟今年上海房价又涨了,商品房都要小千万一套,很多人奋斗一辈子都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是低收入人群的最好选择”。

陈阿姨,今年59岁,上海人,与老伴现在住的房子是以前的老公房,30平方米不到,住了大半辈子。她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我们的条件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这次想申请一套两居室,改善一下居住条件。由于家庭条件普通,子女凑凑大概能凑够40万元的首付。”

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邱晓蓉表示,预计今年长宁区申请经适房的人数可能会比上一批次增加,上一批次是2000户不到,这一批次增加30%-40%,

那么,此次经济适用房申请有何标准呢?

根据2016版《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审核流程图》,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维持不变:即上海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申请所在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或等于1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两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且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除外)。

同时,第六批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年限和户口年限以2016年12月31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房子均价定多高

第六批经济适用房房价会定多高呢?

张先生是黄浦区的户口,去年在浦东周康航购买的两居室经济适用房型(总面积约70平方米),单价为1万多元/平方米。

“当时市区的房子,即便是房龄比较老的,没有四五万元每平方是买不到的,2014年街道通知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很幸运,最后申请到了。”张先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经济适用房不但房价相对低,而且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不过这两年上海房价上升得很快,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也会水涨船高。”

截至目前,第六批经济适用房价格和房源等信息尚未出台,最快要等到2017年底启动摇号统筹后才能揭晓。相关部门指出,考虑到土地成本上升、市场价格上升等因素,第六批次房源价格较2014年批次会有一定幅度上涨。

邱晓蓉表示,房价方面,根据今年3月第五批次经适房选房结果来看,房价平均在每平方米8000到9000余元,本批次预计房价有一定幅度增长。

“无论怎么上升,房价是肯定比上海的商品住宅均价要便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更多的是给真正居住有困难的低收入人群申请的,所以资格审核标准非常严格。审核的时候主要看申请人的住房面积、收入、财产情况。如果居民在外地有房产的话,审核时候要折算成个人财产。”

据该工作人员透露,“现在通过率挺高的,大概有七成了。”

经适房为何经济

《国际金融报》记者调查发现,经济适用房的房源多半在郊区。张先生的居住房在浦东周康航,靠近地铁16号线鹤沙航城站,而工作地在市区内环,上下班来回,耗时近4个小时。“经济适用房基本都是在这样的位置,不然怎么便宜呢?”张先生倒也坦然。

房产周边的配套设施如何呢?

智云咨询房产分析师张立志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很多经济适用房可能是因为当时房源不够,用的动迁房,周围的教育医疗配套设施并不完善。”

年轻人为了小孩和工作,还是趋向于购置区位因素比较不错的房子。这样也造成了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很多经济适用房都是退休老人在申请。

在调查采访中,《国际金融报》记者还发现一个特别现象,“很多购置经济适用房的住户,并不居住,而是将房屋出租。”

一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这种事情非常常见,利用父母方面的条件,子女申请到经济适用房,自己不居住,用来出租赚钱。

换句话说,非刚需人群混进了经济适用房申请名单中。

“私自出租经济适用房是违规的。”蔡为民指出,政府需要更多的政策来筛选真正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购房者,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才能够发挥经济适用房的最大作用。

“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产生不了冲击,与商品住宅并非是竞争关系。”蔡为民认为,上海常驻人口超2000万人,经济适用房的房源面积和房屋数量需要增加,“更多的经济适用房,能够缓解市民的居住压力”。

经适房如何交易

从2009年至今,上海市已先后推出5批经济适用房,已形成稳定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供应和管理体系,只是在退出机制上一直未有明确规定。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等部门公布了《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了购房后5年内回购、5年后政府优先购买、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和上市转让的申请审核、办理程序、价格标准、税费承担等重点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为防止非刚需对象占有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实施细则规定,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购房人、同住人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腾退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区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机构回购,回购价格为原购房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购房人、同住人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在商品住房转移登记前,先行上市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或者购买政府产权份额。

张立志认为,“这样可能会缓解如今经济适用房‘人等房’的情况。”

对此,克而瑞地产指出,新制度中提出,对于上海提出5年之后可上市交易,是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运行和退出机制的创新尝试,不过从目前试点的已满5年的居民家庭来看,热情不高,观望情绪仍较浓,“一方面是当前上海房价已经较年初有较大涨幅,政府购买的意愿不强,另一方面,即使政府放弃优先购买权利,买下政府产权份额资金也不是小数”。

蔡为民认为,这些细则确实解决了经济适用房发展中的某些问题,但是对于一些投资者利用经济适用房进行投资投机的现象,并没有得到解决,“这样就违背了经济适用房为了给低收入住房难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初衷”。

蔡为民建议,应该对买卖经济适用房中获利超过三成或者四成的卖家收税,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经济适用房的投机者。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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