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一样的“优先入学”
被万科业主频频提及的“优先入学权”,最早源于中粮万科·长阳半岛项目营销宣传。
据不愿具名的万科业主回忆,尚未开盘前,各种极具吸引力的广告营销标语让知名教育资源配套成为了该项目的主要卖点——“引进北京四中、北京小学、北京四幼、红黄蓝幼儿园等市级名校,让业主子女畅享‘15年全程名校教育’”“半岛业主将尊享‘一房一名额’,拥有入学‘优先权’”。
在《长阳笔记》一书里,有原万科集团高级副总裁、北京区首席执行官毛大庆如何通过各种途径以及关系引进北京小学的描述。北京万科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当年引入北小分校,的确得力于毛大庆通过其私人关系和个人影响力,否则,很难引进这些优质品牌教育配套小学。”
“万科支付15万发展基金,用于总校与分校的干部教师培训研修工作。”这是“四方协议”中的相关表述。北京万科承认:“相当于用这样一个附加条件来吸引北京小学进驻长阳半岛项目。”
“可以说,没有万科就没有北京小学长阳分校,万科业主的子女当然应该优先入学。”赵东说,尤其是2012年底至2013年初房山区政风行风热线公开回应此事后,他更是无法接受其他小区业主来“搭便车”。
与赵东等长阳万科业主感受不同是,熙兆嘉园业主李丽从不认为北京小学长阳分校是万科业主的专属,“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我们一直被告知可以入读这里”。
2012年12月18日,信件编号为FS2012121800014的咨询信件中,长阳国际城业主咨询:“有传言,北小分校、北京第四幼儿园优先万科业主,其他楼盘的孩子不行,想知道该说法是否属实?”房山区政风行风热线以信件形式回复:“北京小学(长阳分校)预计明年(指2013年)起招生,服务区域为中粮万科·长阳半岛小区;如其他业主子女有入学需求,请小区物业或者开发商出面与我委协商业主子女入学等相关事项。”
2016年8月16日,房山区教委相关负责人向南方周末记者否认了万科业主天天挂在嘴边的“优先入学权”一说。房山区教委认为,按照“四方协议”,区教委保证符合条件的长阳万科业主子女都能就读北小分校。“我们启用祥云校区,首先是为长阳的万科业主排忧解难,考虑和解决怡和校区容纳不下的长阳万科业主子女如何入读北小长阳分校的问题。不过,经进一步核实,上述协议中均无‘优先入学’等规定字样。”
“事实上,学校的所有权主体属于房山区教委和北京小学。”与业主意见不同,北京万科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学校属于社区公共配套,万科只是代建方,“钱不是业主,也不是万科掏的,北京小学作为公立小学,招生原则按照教委的划片原则”。
房山区教委也称,经与长阳镇核实,当年由长阳镇人民政府向中粮万科拨付北京小学长阳分校工程款8529.51万元。
“现在看来,万科当年的宣传就是欺诈!”在上文提及的协调会上,一位业主激动起来。北京万科也承认,“这样的(宣传)基于概念模糊,可能存在误导,但我们在所有宣传单最下面都注明请业主留意相关法律条款界定范围的表述。”
江苏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律兜创始人金为铠对此认为,“优先入读”的确没有在协议中得以文字表述,但具体操作在于双方对这一提法的界定及落实,“比如明确了对于万科业主子女招满后空出来的学位可招收其他小区业主子女,或每年有针对万科业主子女一定的优先名额,才能称之为‘优先入学’”。
金为铠认为,由于业主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处于劣势,只能通过开发商的宣传作出购房判断,“宣传海报等属于宣传性的格式合同,单从合同法的角度,双方认知不一样的时候,法律应该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
广东当代民办教育管理研究院院长张铁明则认为,从协议出发,万科业主子女享有入学优先权,但这个优先权也应该有个边界,“所谓的配套学校,是指为这个片区配套的,而不是指小区的专属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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