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统计局发布苏州城镇居民收支情况分析,2016年上半年苏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83元,继续排全省第一,生活消费支出16682元,同比增长8.4%。
财产净收入增长快
2016年上半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83元,继续排全省第一,同比增长8.1%,增幅在“苏南五市”中排名第三,比去年同期前移了两位。
数据显示,苏州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快。居民理财的选择越来越多,财产净收入在促进居民收入增长过程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推手角色,成为收入新增长点,增幅位居四项收入之首。
根据苏州统计局数据分析,苏州城镇居民收入的提高与今年上半年就业形势良好密不可分。上半年,7000多家用人单位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9万个,与去年同 期相比略有增长;全市新增就业人数8.3万,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71万,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6万,其中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8202人。
中低收入者工资进一步增长。从今年1月1日起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另一方面,居民理财也相当活跃。上半年,苏州城镇居民储蓄存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截至6月末,苏州地区住户存款7879.98亿元,同比增长7.1%,住户贷 款6497.33亿元,同比增长21%。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住房房租价格保持高位,人均出租住房收入1125元为主要财产净收入来源,同比增长 14.3%;红利收入604元成为财产净收入的重要来源。此外,居民还有利息净收入等多种财产净收入来源。
此外,收入提高也与市区居民 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有关:苏州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430元;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 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290元。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由700元/月提高到750元/月。2016年春节期间,全市各级财政支出慰问资金4.04亿元,惠 及36.04万户困难和特殊家庭,社会救助受益面扩大。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820元/月提高到910元/月。“三线人员”生活困难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 月300元提高到350元。
网购支出同比增30.5%
与增长的收入同步发展的还有苏州居民的消费能力。商业载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新的购物体验、美食享受,也带动着苏州城镇居民生活品质的飞速发展。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家庭人均饮食服务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6.6%,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6682元。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居住支出3815元,同比增长11.9%,是增幅最高的一项支出。原因一方面是租赁房价格上涨导致房租支出增加。另一方面是住房维 修及管理如房屋装潢、物业费等支出逐渐增多。增幅排在第二位的是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为889元,同比增长11.2%。
值得一 提的是,上半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9.77元,同比增长30.5%。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更为便捷的物流服务,大大提高了 苏州居民的网购能力。同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也更加重视,优质、健康的饮食受到大家追捧,薯类、蔬菜和食用菌、肉类、水产品、蛋类等消费都 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相反,人均烟酒消费499元,同比下降5.5%。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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