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劳发【1999】117号》文件规定,婚检属于非疾病治疗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不能由个人账户支付,简单说就是不能划医保卡支付婚检费用。
依据《庆人社发【2015】34号》及《油田【2010】1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决定将婚检项目定为健康体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不久之后,广大参保人员即可从个人账户支付婚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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