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成兵) 横山水库旁,一住户竟然在自家与水库中一个“小岛”之间修了一条“路”,使“小岛”变成了自家后花园。水务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业主6月29日前恢复湖区原貌。但记者昨日现场探访却发现,该业主并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横山水库位于江宁区东山街道佘村的江苏足球训练基地旁,三面环山,山青水绿。6月22日,记者接到举报前往看到,该水库的东侧是一个名为“云深处”的小区,里面有几十栋别墅。其中一栋临湖别墅外围有一条“路”通往水库中,而且这条“路”明显是建筑垃圾堆积起来的,填埋面积近百平方米。
村民徐先生说,水库中有一个面积仅几平方米的“小岛”,离岸边有20米左右,该业主将建筑垃圾填到水库中,把“小岛”跟自家门前小广场连成一体,变成了他家的“后花园”。
“填水库已经有三四个月时间了,我们曾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徐先生说。
记者在湖堤上看到一块醒目的公示牌,上面写着“水质目标III类,污水不下河,垃圾不倾倒,河面要保洁,生态要修复”字样,下面的落款单位为江宁区东山街道。
记者随即联系了东山街道水利站,水利站负责人很快就赶到现场。他们表示,曾在巡查中发现了填水库的违法行为,也多次想找业主当面调查核实,可业主一直不愿出来见面,水利站只好将该情况向江宁区水务局进行了汇报。
随后,水务局水政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工作人员任军说,云深处小区3栋的业主向水库水域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违反了《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向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在6月29日之前把偷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恢复湖区原来的面貌。由于现场无法联系上业主,执法文书由小区物业代为转交。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水务部门所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未得到落实,偷倒的建筑垃圾不仅没有进行任何清理,而且整个“小岛”已修建完毕,还栽上了树木,“小岛”上还安装了3个摄像头。
水库中的﹃小岛﹄俨然已成该业主家的后花园︒ 本报记者 王成兵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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