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营改增”今年减税预计50亿元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6-05-04 11:07:00

  昨日是“营改增”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截至下午3点,无锡市区共有222人赶乘了“头班车”,办理完了二手房过户手续。国税、地税窗口的办税业务也都有序进行,完成了改革首个工作日的“大考”。据介绍,通过此次“营改增”改革,无锡减税规模能达到50亿元。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预计减税规模约50亿元

  昨日,在工运路上办税厅里,从事建筑服务业的陈益群正在办税,经过工作人员的核算,7万多元的项目额比“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少缴了100多元的税款。

  国税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轮“营改增”试点的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减”,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税率设计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二是扩大抵扣范围,将新增不动产、无形资产等项目纳入抵扣范围。三是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通过本次改革,一方面企业税负将进一步减轻,预计无锡“营改增”减税规模在50亿元左右。此外,“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购买或租入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减轻经济负担。

  在此轮“营改增”中,生活服务业涉及多个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子行业,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营改增”后,小规模企业将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与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这部分企业减税40%左右,同时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国地税“一条龙”服务

  纳税人不用再多“跑腿”

  “一下子全办好了,没想到改革后是省钱又省力。”昨日,市民杨先生在国税“‘营改增’绿色通道”口,一站式办理好预缴税款和代开发票等业务,他不需要再另外跑到地税窗口办理相应的地方税收了。原来,为了做好无锡办税服务厅集中开票高峰的各项工作,确保纳税人“来之能办、办之能快、快而又好”,无锡国地税部门目前已在市区工运路办税厅、新吴区办税厅和市政务中心办税厅3个主要办税厅实行国地税合作共建。

  据了解,无锡市区建筑服务业有6000多户纳税人,原地税月均要开具9900多份建筑业营业税发票,考虑到建筑行业办税金额大等特殊性,以及梁溪区集中了3000多户建筑服务业纳税人,位于工运路18号的无锡国地税第一联合办税服务厅,承办了梁溪区范围内建筑服务纳税人的预缴税款、代开发票业务。此外,纳税人在国税窗口代开发票、建筑业预缴增值税时,由国税一并征收相应的地方税收,不需要纳税人再另外到地税窗口申报。在各办税服务厅还增开了“营改增”办税专区,畅通导税、咨询、维权、投诉、等候和一站式办税等“一条龙”绿色服务通道,确保纳税人办税问题及时承接、有效处理。

  实现了税户平稳接收

  6万多户纳税人将受益

  据介绍,无锡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65225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1.4倍。国税部门已经在4月25日顺利完成全部试点纳税人的信息核实确认、全部10863户试点纳税人的税控推行,银税协议签订及维护率达到100%,实现了税户平稳接收、税控平稳发行。5月1日0点顺利开出江苏省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同时四大行业三类开票方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无锡所有基层单位都成功开具。

  【你想问的都在这里】

  1.改革后,纳税人的办税地点和流程有什么变化?

  解答: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税的地点由地税改为国税机关,二手房是国税机关委托地税代征,纳税人纳税的习惯办税地点不变。原增值税纳税人的习惯办税地点不变。

  2.老百姓买卖股票、基金进行理财,需不需要缴税了呢?

  解答:根据试点政策安排,对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外汇、有价证券、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只要是个人从事的,都免征增值税。

  3.之前如果已经在地税申报缴纳了营业税,但一直没开发票,5月1日以后要补开发票的话应该怎么办?

  解答: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已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到国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如果4月份的时候向地税部门领购了比较多的地税发票,5月1日后肯定会有剩余,这种情况还能开具地税发票吗?

  解答:在地税发票的使用上,根据规定,5月1日以后,对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其领用结存的地税印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冠名发票、税控发票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期使用至8月31日。

  5.私房出租,“营改增”后有什么影响?

  解答:“营改增”后,自然人出租住房税负也将有所减低。一是仍沿用针对出租住房5%的综合征收率;二是对于自然人出租住房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1.5%的增值税;三是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都以不含税收入计税,而且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总体而言,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负担将有效降低。

  6.网上有传言,饭店、旅店等这些为老百姓提供生活服务的机构纳入“营改增”后,它们会多缴税?价格也会因此上涨?

  解答:饭店、旅店这些对老百姓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的机构在“营改增”以后所需要缴纳税款是会明显下降的。

  首先,对于月收入3万元以下或季度收入9万元以下的这些小微纳税人,国家是直接免征税款的;对于其他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实行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税款,比“营改增”之前少缴4成以上的税款;对于年收入500万元以上,有一定规模的纳税人,正常核算,凭票抵扣税款,房租、水电、材料、设备等等支出,在计税时都可以进项抵扣,实际税负也是会下降的。因此,现在市场上一些国际知名连锁酒店以“营改增”的理由,在5月1日后上调酒店服务费比例的,根本就站不住脚。

  链接1

  “营改增”后纳税人需注意哪些时间点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纳税人需要注意几个关键时间点:

  5月1日起,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5月16日前,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

  6月27日前,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5月16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如果是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链接2

  借“营改增”为名

  串通涨价属价格欺诈

  据统计,从2012年启动试点4年来,全国“营改增”已累计减税6400多亿元,惠及592万户试点纳税人。改革全面推开后,今年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此外,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任何企业都不得借“营改增”为名串通涨价,这样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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