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儋州市地方税务局对项目开发企业处以5000元的罚款。但该处罚力度显然难以触动开发商,也并未引起企业的重视。于是,儋州地税部门不得不按照相关程序,在媒体刊登公告,催促办理相关清算手续。
在媒体上刊登公告,是税务部门的最后“杀手锏”,也是办理税案的相关程序。当地一税务部门负责人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公开曝光”会对相关企业影响很大。
“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很普遍”
早在2014年7月,海南省地税部门为加强当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管理,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办法的公告》等规定,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工作流程。
其中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条件,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核定征收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许多企业并没有这种主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意识,认为项目做完了,楼盘都卖出去了,再来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确实很麻烦。”当地一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另外,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也较为复杂,而更多企业愿意选择手续简单的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实话实说,这种情况在海南并不是个案,还有很多。”该负责人称。
而椰岛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并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该公司负责房产方面工作的一女性工作人员对中国房地报记者称:“这种情况(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在海南很普遍,并不止我们一家”。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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