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能系再砸百亿晋身万科第一大股东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5-12-07 07:55:00

原标题:宝能系再砸百亿晋身万科第一大股东 共花费超300亿

继8月份短暂超越华润又被反超之后,宝能系于近日再次增持万科股份5%,使其持股达到了20.008%,一举超越华润的15.25%,晋身万科第一大股东。

万科A12月6日晚公布详式股权变动报告书,宝能旗下的钜盛华公司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共增持万科A股股票共计5.49亿股,占万科5%的股权。此前,宝能系已持有万科15.04%的股份。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估算,按照增持区间股价计算, 钜盛华本次增持动用资金超百亿,加上此前15%股份的增持成本,宝能系拿下万科第一大股东之位,共花费超300亿。而目前,万科股价18.98元,市值已超过2000亿。

据悉,这份报告书是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由信息披露义务人钜盛华方面披露的。钜盛华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对万科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万科股份的可能性。

根据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万科A1,661,947,917股股份,占万科总股本的15.04%。

截至2015年12月4日,钜盛华通过资管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万科A股股票,占万科现有总股本的4.969%。本次权益变动后,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20.008%的权益。

钜盛华是在11月27日-12月4日增持万科股份的。在这6个交易日内,钜盛华通过与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资管计划买入万科

这些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代使表决权。根据合同约定,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A股股票,各方一致同意,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资产管理人应按照委托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需要资管计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资产管理人应按委托人出具的指令所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粗略估算,钜盛华上述增持所需资金在百亿左右。

这大笔资金也是造成万科12月1-2日股价连续涨停的原因之一。龙虎榜数据显示,12月1日、2日前五大席位合计买入万科A的资金达到120.8亿元。从出资主力看,西南证券(600369,股吧)深圳滨河大道营业部12月1日、2日买入万科A达48.84亿元,申万宏源(000166,股吧)上海东川路营业部买入万科A达8.28亿元。另外,三家机构席位两日合计买入44.36亿元。

钜盛华称,此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的配资,资金来源合法。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公告表示,钜盛华向万科出具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将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还承诺,不利用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其中,人员方面具体是,保证万科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营销负责人均专职在万科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钜盛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向万科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宝能系再砸百亿晋身万科第一大股东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5-12-07 07:55:00
继8月份短暂超越华润又被反超之后,宝能系于近日再次增持万科股份5%,使其持股达到了20.008%,一举超越华润的15.25%,晋身万科第一大股东。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