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尚女士称,小区电费一直偏高,2014年9月份的一度电是0.55元,今年5月份更是涨到了0.65元。面对逐年上涨的电费,尚女士希望小区华盛物业给个说法。
华胜物业白经理称,此事因为电业局不接管,如果电业局接管,小区换表换线费用,花费大约一千万元。即使小区业主都同意平摊改造费用,那么联系不到房主的房子、未售出的房子的电路改换费用谁来承担。
小区电费以前是0.55元,后来发现亏损太大,于是物业把电费定为0.65元。其中包括小区公用电、变压器耗损费、线路维损和检修等费用。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杨主任称,这种情况属于,公司抄总表向物业收取电费,物业对用户收费。之所以没有移交给公司,是因为当时安装时,小区用电设施不符合公司接收要求。小区变压器等设施属于物业,相关设备电损则由居民承担。如果想要由公司接收,小区居民需和物业交涉,由物业和公司就移交事宜进行协商,公司还要对小区用电设备进行验收。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实行的电价原则,是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定价,对具有合法售电资质的电力部门,实施抄见电量执行目录电价。
用户认为电价不合理,是因为电没有从电力部门直接销售到用户手中,而是通过物业等中间环节来完成的。物业会把相关设备损耗平摊到用户。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向电力部门申请接管,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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