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携程去哪儿合并引发垄断质疑 业内呼吁互联网反垄断执法信息披露应及时
今年8月,去哪儿网和携程网均向商务部反垄断局举报,指责对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其相关法规。然而就在双方互相举报还没有结果的时候,10月26日携程突然宣布与去哪儿网合并。此消息一出,犹如一颗重磅炸弹,震惊整个业界,市场笼罩更多的是担忧和质疑,携程去哪儿合并是否构成垄断?是否会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从而危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此次收购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中国在线旅游行业格局。从在线机票业务方面,去哪儿为市场份额第一,携程次之。而酒店预订业务方面,携程为大。携程还持股了途牛等其他在线旅游企业。两者合并后,国内在线旅游格局从原本的两强并峙、多头发展格局转变至相互持股,一头独大。
启动反垄断审查存三种可能
携程去哪儿合并是否构成垄断?知名反垄断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对于垄断行为的规定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而从目前看,携程去哪儿合并显然属于第三种情形,即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一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合同自由行为,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的竞争能力。但由于经营者集中有可能导致排除和限制竞争,所以各国政府都对经营者集中进行政府管制。我国采取事前申报的强制申报制度。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机构(国家商务部)申报,未申报不得实施集中。
对于商务部可能的审查结果,盛教授认为有三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禁止携程去哪儿合并;第二种可能是允许他们两个的合并,但是会附加条件,收购以后在双方的合并方面应该有很多的限制,避免出现双方完全并在一起;第三种情况是允许他们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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