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提高普宅认定标准 总价300万只需缴纳1.5%契税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5-10-09 09:30:00

沈阳市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又有新变化。近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商品房促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暂时提高了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

《通知》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暂按以下规定执行:容积率1.0以上、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单套建筑面积标准在168平方米以下,政策执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据了解,以前沈阳市的普通自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单价在每平方米11230元以下(全装修住宅可上浮1000元,装配式住宅上浮300元,全装修+装配式住宅上浮1300元)的住房。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即为非普通住房。

假设某市民购买一套1785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68平方米、总价300万元的首套商品住房,过去按非普通商品住房,要缴纳4%契税,现在按普通商品住房,只需缴纳1.5%契税,可以节省7.5万元。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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