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推出的棚改“购房安置”创新举措,全面货币化补偿,让棚改群众有钱买得起房;出台激励政策,引导棚改群众在当地购新房;成立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为群众与商家搭建对接平台,实现了群众、企业、政府三方共赢。
42岁的周荣芳是四川省内江市滨江东路的棚改户,7月28日,内江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启动时,她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商品房认购协议》。她说,在中心免去了繁琐手续,没有了四处看房的奔波之苦,还能得到额外实惠,她用30多平方米的旧房补偿款,买了套70平方米的新房还有节余。
货币补偿让利于民
2014年,作为棚改任务繁重的老工业城市,内江市“试水”棚户区改造:以前是政府集中建设安置还房为主,现在改为在传统“产权调换”的基础上,加大货币补偿的安置模式。创新得到群众认可,货币补偿率达58.36%,居四川各市州首位,其经验在全省推广。2015年,内江棚改再为人先,在全省率先实现100%货币化补偿,政府不再建设安置还房。
“把钱变成消费才算真本事。”内江市住建局局长、棚改办主任郑华说,全面货币化不能简单地“一发了之”,或者让棚改户“拿钱走人”。2014年,持币棚改户当地购房率仅20%。“这显然不是棚改货币化的初衷”。郑华说。同时,城区商品房存量已达至5年销量。“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政府当然应该有所作为。”郑华说。
对此,内江市棚改再探新路,明确以棚改促增长为主旨,将60%本地购房率作为工作目标,同时推出三项创新举措:全面货币化补偿,让棚改群众有钱买得起房;首创“购房安置”模式,出台激励政策,运用市场之手,引导棚改群众当地购房;创立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为群众与商家搭建对接平台。
“政府给实惠,企业给优惠。”内江市棚改办副主任刘卫东说,“购房安置”的核心,就是在货币补偿让利于民的基础上,对自愿购房的棚改群众再让利,除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外,再增加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新购房屋面积、公摊面积购房三项补贴;房屋面积再小也保底45平方米补贴。经测算,一套45平方米以内的旧房,可获30万元的货币补贴,在当地可购新房70平方米,还能获得8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比选择货币补偿多出1万余元。
商家优惠也令人心动。开发商入驻购房服务中心,必须承诺:150元/平方米的优惠,代缴3年物管费和75元/平方米的物维金。此外,一些商家还推出各种优惠:降价销售、直接奖励、增加过渡费,提供周转房等。“企业卖得欢,群众得实惠。”刘卫东说,“结果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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