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位权威专家处了解到,财税改革有望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之一。“十三五”期间将基本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财税改革目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其中,税制改革将务实推进并落地,增加房地产税等直接税,减少间接税;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标准将逐渐向一般公共预算看齐。此外,在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专家还建议回归分税制本质,以调动央地两个积极性。
8月1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强调,要在国企、财税、金融、司法、民生、党建等领域,集中推出一批力度大、措施实、接地气的改革方案。专家认为,“十三五”期间,财税改革方案将接上地气、落到实处。
“‘十三五’面临着如何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真正落到实处的考验。‘十三五’最重要的事就是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目标基本实现。”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十三五”期间需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财税体制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制度,历来是全局改革的突破口和主线索之一。三中全会提出的新一轮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需要在源头上推动财税体制从转轨时期强调经济发展的职能,回归到国家治理基础的定位,这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要使命。
本轮财税改革主要集中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税制改革和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关系改革三大领域。多位专家认为,在这三大领域中,税制改革将在“十三五”期间务实推进。巴曙松称,税制改革将是“十三五”期间重点改革的一个方面,“包括房地产税推出、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变化以及个人所得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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