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此次共为全市7915个单位1068717名职工结息414071364.27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2014年6月30日结转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1.6%计息;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目前,利息已划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来源:生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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