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79位业主讨要采光权首获胜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5-05-25 08:54:00

因被上诉人提出异议,同年11月28日,该鉴定部门再次进行补充鉴定,结论是:缪静家日照时间为48分钟,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规定,采光权受侵犯。

上诉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不过被上诉人认为,鉴定结论中提及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适用于报建项目本身,不适用于报建项目周边住宅。  武汉中院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信息规划中心查询“银海雅苑”项目档案,其中无该项目为旧城改建项目的相关档案材料记载。

最终,武汉中院除对一审以推定认定缪静家日照时间为38分钟的事实不予认定,其他事实均予确认。  2011年10月,武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见到有业主依法维权获胜,武汉市电力仪表厂宿舍10栋、11栋另外72名业主也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获胜。  “他们能获胜关键,就是有了关于日照时间的司法鉴定。”骆朝辉说。

符合规划要求不是侵权抗辩理由谢斌老人是武汉市电力仪表厂宿舍第10栋住宅楼的一名住户,她是第二批起诉武汉银海置业有限公司讨要采光权的72名业主之一。

2013年7月,谢斌以武汉银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银海雅苑”住宅项目导致其住宅的通风、采光、日照受到严重影响为由,向洪山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武汉银海置业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武汉银海置业有限公司辩称,在报建过程中,规划部门严格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审核,同时充分考虑了谢斌房屋的通风采光问题,特意调整了“银海雅苑”小区4栋住宅楼的方位及间隙,且“银海雅苑”项目与谢斌住宅间距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侵权行为。

一审法院依据此前《湖北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技术鉴定书》及前7户业主的系列生效民事判决,最终判决武汉银海置业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并须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标准给予谢斌赔偿。

武汉银海置业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中有一条是:“银海雅苑”小区的建设符合各项规划要求,不存在侵权行为,规划部门进行了严格的规划审核;在房屋的间距及通风采光问题上,均作出全面细致考察,还特意调整了“银海雅苑”小区4栋住宅楼的方位及间隙,其目的是为保障谢斌居住小区的相邻权;该公司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了施工,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对武汉银海置业有限公司的该条上诉理由,武汉中院审理后认为,建筑物本身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与是否侵犯相邻建筑的采光、日照权之间并无必然联系;“银海雅苑”小区符合规划要求,只能说明银海公司主观上并不存在明显过错,但采光权等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以侵害人存在过错为前提,只要存在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即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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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79位业主讨要采光权首获胜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5-05-25 08:54:00
高层住宅建设符合各项规划要求,却被相邻低层住宅业主认定其挡了自己的阳光,并将高层住宅开发商告上法庭讨要采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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