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最后5天,6个部门相继出台有关房地产调控的政策。
3月27日,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同一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从土地、建设,到信贷、税收,与房地产市场多个环节相关的政策出现变化。2015年房地产调控的大幕就此拉开。
强调因地制宜
仔细研究7部门相继出台的房地产新政会发现,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成为最大的亮点。
根据《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
“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述通知中这样的表述让很多业内人士感受到了与以往的不同。
在《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因地制宜的表述同样出现: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
“不论是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的文件,还是央行、银监会、住建部联合下发的文件,都在强调因地制宜。”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是因为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了新常态。
这种新常态表现之一就是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出现了分化。有的地方供求大致平衡或供求略紧,而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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