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国税总局、财政部打出“组合拳”提振楼市。昨日是“3·30新政”公布后第一天,长沙楼市有何反应?房价是否会上涨?
昨日(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已经在长沙正式落地了——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一调整对纳税人有什么影响?3月31日,长沙市地税局对此进行了解读。
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据长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地税窗口负责人称,新政变化主要是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的免征年限,由“购买满5年”变为了“购买满2年”,其他条件依然如故。
从规定中可看出,住房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那么,怎样的住房是普通住房?长沙市地税局表示,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23号)中关于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
据介绍,目前二手房交易执行的营业税税率为5%。按照规定,同时还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营业税的7%和3%。营业税及附加的税率总计为5.5%。
新规对销售二手房的人有何影响?以非普通住房为例:小张2013年购入住房一套,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成交价100万元,2013年5月取得房产证。2015年7月小张将这套房屋对外出售,获得价款140万元。按新规,小张需缴纳营业税(140-100)×5%=2万元。新规未出台之前,小张需缴纳营业税140×5%=7万元。
以普通住房为例,小杨于2013年1月购入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住房一套,成交价50万元,2013年3月取得房产证。2015年4月小杨将房屋对外出售,获得价款70万元。按照新规,小杨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而此前,小杨需缴纳营业税70×5%=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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