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城市联网基本完成 住房公积金绩效情况将公示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5-03-30 10:24:00

很多城市住房公积金变向沦为地方政府“小金库”的局面将迎来彻底改观。作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的业务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已经强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公布住房公积金的详细绩效信息。

本次不是“一次性”的要求。从2015年开始,全国住房公积金将以年度为单位,由地方政府对其缴存、支取、使用、投资绩效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并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长期执行。

截至2014年年底,住房公积金已经覆盖全国1.1亿城镇职工,总额超过7.03亿元。利益牵涉甚广的住房公积金监管一直被住建部视为“头等大事”之一,历经三年之后,全国主要100城市住房公积金已经基本实现联网监控,而这也有望成为强制地方政府公示住房公积金绩效的技术保障。

“必须”公示

“已经接到住建部的通知了,要求公示本级政府管辖的住房公积金的全面信息,部里面态度还是很坚决,传达的意见是必须公示,我们也正做相关的准备工作,届时将公示本地的住房公积金基本运行情况有关的数据。”3月25日清晨,某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并非是一个省的“特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陆续都已经收到了内容类似的“精神传达”。作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的业务主管部门,住建部正在试图强制建立一套涵盖所有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定期公示制度。

住建部对地方政府关于公示公积金有关情况的要求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方面:一是本级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概况;二是本级政府管辖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的基本数据和财务数据;三是本级政府管辖的住房公积金的投资方向、资产结构、其中涉及的资产风险以及效益分析等。

“要求公示的数据非常全面,我们正在做相关的整理工作。”前述地方城乡建设厅官员向记者表示,他认为,按照这一公示口径的要求,本级政府管辖的住房公积金将“基本上留不下太多信息死角”。

住建部对公示的时间也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即每年3月份,地方本级政府对所管辖的住房公积金上一年度的情况在上报上一级政府后进行全面公示;每年4月份,省级政府在汇总上报有关情况至住建部后,对本省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全面公示;住建部则在每年5月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全国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情况。

3月20日,住建部召开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加大工作力度,发掘住房公积金的巨大潜力,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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