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出炉或藏风险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5-03-30 10:17:00

上周五,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正式出炉,未来对住房拥有完全产权的人群都可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获得养老金以颐养天年。

这一产品由幸福人寿推出,产品名称为《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由于保险业在以房养老方面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保监会在批文中要求,加强销售管理,明确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等事项,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合同。

所谓保险版“以房养老”,实则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模式,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本周公司精算部门将发布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详细解释说明。

早在多年前,保险业就曾提出以房养老的探讨,幸福人寿前董事长孟晓苏最先在国内提出这一观点,但由于国内住房产权问题、老年养老习惯等问题而导致推进工作较为迟缓。直至2013年,国务院表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首次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为这一养老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自去年7月1日起,保监会圈定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启动试点工作。平安、合众、幸福等多家保险公司表现积极,其中幸福人寿率先提交相关方案和产品。

这一产品对投保老年人设置了年龄限制,60周岁至85周年(含85周岁) 。由于这一产品与普通的人身险产品相比较为复杂,设置的犹豫期较长,为30天(普通产品犹豫期为10天),也就是说老年人投保后30天内退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依据保监会公布的这一产品条款来看,老年人与保险公司签定合同时,双方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这一金额设定要考虑房屋折旧、预期增值、预期的老年人平均生存年限等,金额一经确定,将不能变更。不过,老年人每月拿到的养老金要在基金养老金额当中扣除必要的费用,如部分房屋评估费、律师费、保单管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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