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押金,是业主购置新房后,需要交纳的一笔款项。待作业结束后,物业会负责检查情况,并予以退还。张先生的房子在得以装修前,就已经出售给了新业主。可当他向物业索要押金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张先生刚刚售出的这套房产,位于陆慕镇华美家园。2009年,当他还是业主时,1000元的装修押金,他曾向时任小区管理的苏州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得房在手,张先生却并不急于打理:6年以来,房屋迟迟未能装修。因此,这笔押金,一直都被扣留在天翔物业处。
时过境迁,去年8月,华美家园的物业,已被置换成苏州达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房产出售后,张先生猛忆起押金事宜。“虽然还没装修,但是房子已经不属于我了。”张先生认为,“现在,物业也应该把押金退还给我。”“我们与天翔交接时,这一部分钱款,他们并没有交给我们。”达翔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既然碰到了类似的问题,业主还是应该找‘天翔’负责。”于是,张先生便找到了天翔物业目前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虽然押金凭条完好无损,张先生的请求,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退还押金,并非不可。”天翔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说,“但是,业主首先须出示去年1月至7月的物业费缴纳凭证。否则,按照公司规定,我们无法办理。”“去年的物业费,我确实已经缴清了。”张先生颇觉意外,“但是时间已经过了那么久,凭证,我早就顺手丢弃。”他以为物业应有备案记录,稍作查询,便可知晓。
商报律师团成员、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鲁云亮律师认为,装修押金与物业费之间,并不存在关联;既然业主保留有效凭证,那么这笔款项,物业公司应予以退还。(来源:城市商报)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