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石景山区后,门头沟区近日也公布了非京籍适龄儿童在京参与“幼升小”的证明材料审核细则。
细则显示,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仍以“五证”为基本审核原则,但该区明确提出了租住场所应适宜居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且父母双方应有一方在该区务工。
参加信息采集后可自行联系学校
日前,门头沟区教委官方网站公布了该区2015年非京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并已于6日实施。
根据该细则,今年门头沟区非京籍适龄儿童参加义务教育,仍以审查父母的“五证”为基本原则,即父母任意一方在门头沟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本区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上述信息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适龄儿童即可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自行联系学校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发展规划科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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